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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英国在香港发了多少护照?


本篇文章主要分享英国在香港发了多少护照,更多关于英国资讯关注今日自媒体网,❶ 英国政府允许香港BNO护照持有人获得英国国籍给香港带来什么或哪些危害

英国政府允许香港BNO护照持有人获得英国国籍给香港带来什么或哪些危害?“请问你是否还有其他证件?”据港媒1月31日报道,去台湾工作的顾先生当天下午在香港国际机场搭乘中华航空的航班,在闸口出示所谓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时被保安拦住,最终他在岀示了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后方获放行。1月31日是中方不再承认所谓BNO护照作为旅行证件和身份证明的生效日,也是英国政府为香港人提供全新BNO“5+1”居留签证的第一天。不顾中方的反制,不顾国内疫情和脱欧带来的一堆麻烦,英国首相约翰逊依然在上周末专门抽出时间,对香港BNO护照持有者“在英国生活、工作和安居的新途径”表达了“自豪”。但这位首相的热情遭到香港舆论的质疑,多家港媒认为,英国所谓放宽BNO移民政策,无非是希望吸纳香港人带钱前往英国,去挽救当地疲弱的经济和脱欧困局。香港立法会议员陆颂雄讽刺说,移民是个人自由,祝愿不介意英国“天寒地冻、疫情失控、经济衰退、失业率高企,搭地铁分分钟被推落路轨”都要移民去当地的人士,有一个“更精彩的人生”。

英方一再挑衅中国主权

据香港电台1月31日报道,英国政府在香港时间当天下午5时起,开放BNO签证通道,让合乎资格的香港居民及其家属,通过网上申请,预约到北角的签证申请中心提供指纹,办理手续。在签证获批后,申请人需要在90日内前往英国。由于周日北角办事处不办公,现场办理实际上要于2月1日开始。

同一天,BNO护照在香港进入停用状态。香港国泰航空当天发通告提醒乘客,BNO护照不能用于香港出入境。香港居民可继续以特区护照或永久居民身份证入境或离开香港。乘客登机前往香港的航班时,航空公司须要求相关香港居民出示其香港特区护照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以作证明;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向入境处申领签证身份书,用于国际旅行。

对于北京宣布不承认香港人的BNO护照为有效旅行证件和身份证明,英国外交部表示“感到失望,但不意外”。1月29日,约翰逊发表声明称:“我们为香港的BNO身份持有人在英国生活、工作和安居提供了新途径,对此我感到非常自豪。”他声称,“我们尊重与香港人民的深厚历史联系及友谊,我们都捍卫自由和自治”。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称,这是约翰逊对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此前痛斥唐宁街试图将大批香港人转变为“英国二等公民”言论的“挑衅性回应”。

香港中联办发言人1月31日发表谈话,对英国政府公然违背国际承诺,为持有BNO护照的香港人提供所谓赴英居留和入籍路径,表示强烈谴责和坚决反对。发言人指出,英方此举严重侵犯中国主权,粗暴干涉香港事务和我国内政。

1月30日,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网上撰文称英国对香港“无主权、无管辖权,亦无监督权”。她说,如果英国赋予BNO护照持有人完整的英国公民资格,会违背其在《中英联合声明》中的承诺。

❷ 97年以前香港护照是样子的

是的,因为那时还是英国人管理。 10年前,百万港人争领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10年后,“BNO”渐成历史回忆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潘晓燕发自香港 一本紫色的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已经在老梁的手里呆了近10年,但大部分时间都是躺在抽屉里。老梁摆摆手说:“好久不用了,就当作纪念吧。”

曾有百万港人争领英国护照

1984年12月,随着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英方表示,香港人原来的英国属土公民身份将在1997年7月1日终止。这在很多香港人心里引起恐慌,一时间,有人移民加拿大,有人争做英国公民,希望得到“居英权”。而排队领一本“BNO”,是最基本的预防措施。虽然有了它只是所谓的英国“海外”国民,没有“居英权”,但是可以图个出行方便,到很多国家和地区可以免签证。

提起回归之前百万港人争领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的景象,老梁说:“哇,当时上几万人排队,还因为排队打架,现在想起来好笑。”据香港媒体当时报道,在截止日期、即1996年3月31日前的3个月里,有逾20万香港人申请“BNO”,最后一天竟有5.4万人彻夜排队,人龙将入境处大楼和附近的湾仔运动场围得水泄不通。

但现在,香港人手中的“BNO”已经从原来的270万本锐减到150万本,它作为护身符的魅力不复存在,并终将成为香港人的回忆。

即将迎来回归祖国十周年的香港,以它的更加繁荣和稳定使香港人安下心来,而免签证国家和地区达到134个的香港特区护照,也以事实证明了它的价值。面对越来越吃香的特区护照,老梁的“BNO”已经处于“退休”状态。

特区护照更为方便

张小姐是从小生长在香港的年轻一代。她和朋友们对于两本护照的看法非常实际,那就是方便与否。

对于自己那本已经到期面临续领的“BNO”,她轻松地说不会去续领了,因为没什么用处。她说:“到海外旅行,特区护照的免签证国家和地区有134个,而‘BNO’的只有111个;这还不算,申请特区护照花费几百元,而申领‘BNO’要花近两千元。”

更重要的是,特区护照明确了香港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和地位,比起常常令人对香港人身份产生疑问的“BNO”,特区护照在海外的认受性更强。

张小姐说,自己的一位朋友阿芬曾拿着“BNO”到一个免签证的国家旅行,但入关的时候被盘问了很久,因为她的所谓英国“海外”国民身份令人感到疑惑,虽然最终成行,但阿芬费了不少口舌。而当她第二次到这个国家时,阿芬出示了自己的特区护照,立即得到放行。

六成港人申办特区护照

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表示,回归以来,公署和中国驻外领馆密切配合特区政府处理了几千起涉港领事案件,保护和救助香港同胞的例子不胜枚举。

尤其在一些危险的国家和地区,特区护照可以使香港人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又得到中国使领馆的保护。这一点,香港的记者们体会最深,一些要到危险地区采访的记者还曾经为此到入境处加急办理特区护照。

提到特区护照和“BNO”的未来,张小姐说:“‘BNO’是否会成为历史,我不知道。但越来越多的香港人不再申领‘BNO’,是事实让我们做出了选择。”

据香港入境事务处的统计,自1997年7月3日香港特区政府开始签发特区护照,到2003年的5年间,共有约185万香港人办理了特区护照。而到目前为止,入境事务处签发的特区护照已经达到400万本,近60%的香港人申请了特区护照,而且这个数字还在迅速增加。

❸ 为什么香港人大多数都有英国护照

很多香港人(大约有几百万)持有英国海外公民照(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 passort),即BNO护照。持该护照无需签证即可自由前往英国,但在英国没有居留权。根据英国法律,持该护照的人属于英国人,可在中国以外的地方享有英国的领事保护。但根据香港和大陆的法律,BNO护照只是旅行证件,并不代表持有人享有公民权。

❹ 香港还有350万人持有英国护照,算双重国籍吗

看法律的规定,有的国家规定是接受双重国籍的,这个就不是问题。

❺ 什么叫香港bno护照 啥叫香港bno护照

1、 BNO护照即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简称BNO护照),大部分为原英属殖民地国家人员持有,中国香港有相当部分人持有,中国政府对有中国血统的人持有的BNO护照不与承认。

2、英国国民(海外)最初因为香港前途问题而出现,这个身份专门为凭香港关系而成为英国属土公民的人士而设,以便这类人士能够在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以后,继续与英国保持某种关系。自1987年7月1日至1997年止,一共有大约340多万名香港的英国属土公民成功申请登记转换取得英国国民(海外)身份,而所有原先凭香港关系取得的英国属土公民身份则悉数在1997年6月30日以后失效。所有登记程序已经于1997年截止,假如合资格的申请人未能在1997年7月1日前登记成为英国国民(海外),现在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合资格的申请人也不能逾期申请。英国国民(海外)身份只要一经登记,就终身有效,并且不会因为持有人取得其他国籍而丧失。不过,这个身份并不能延及持有人的子女及后代。

❻ 英国护照等级

1、英国皇家护照:仅有英国皇室成员才能拥有,表面为金色,封面印有不同王室成员所代表的“盾徽”和“旗帜”。
2、英国国民护照:持有者为居住在英国本土的“英国人”,持有人数约6000余万人,表面均为深棕色,这是英国国籍身份的象征,具有英国国民享有的一切政治权利。
3、英国海外领土护照:是颁发给英国16个海外领地、属地、皇家领地和属地的英国人的一种护照,比如直布罗陀、英属圣马丁群岛、英属圣乔治领地等。
4、英国海外公民护照:是颁发给英国前殖民地国家公民的一种护照,持有这种护照人数最多的国家包括:马来西亚、新加坡、南非、印度、肯尼亚、澳大利亚等。
5、英国海外国民护照:是1997年后专门发给香港人的一种护照,绝大多数香港人持有的就是这种护照,人数约有400万,不属于广义上的“英国人”,没有英国永居权和政治权利,也不可以在英国工作,但可以免签去英国旅游和停留不超过一个月。
6、英国受保护人护照:是发给全球受到英国“政治庇护”的难民的一种护照,享有英国的“领事保护权”,缅甸昂山素季就曾经有过这种护照,持有人数约有160万,可以无条件进出英国并长期居住,但不享有政治权利。

❼ 1996年香港回归前,有多少合条件的香港永久居民,申请了B N O(英国海外属土公民护照)该放旅

拥有英国国民(海外)身份的香港居民大约有344万,而持有这种护照的香港居民大约有150万。2019年3月30日起,英国内政部开始签发封面没有“欧盟”字样的护照。

英国国民(海外)护照(英文: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 Passport,简称:BN(O))是英国因应香港主权移交的问题,而在1987年7月1日起开始签发予香港居民中具有英国国民(海外)身份的护照。

2021年1月29日,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宣布,自1月31日起,中方不再承认所谓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作为有效旅行证件和身份证明,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发展历史:

在20世纪70年代末,由于新界租期将在大约20年后届满,中、英政府遂就香港前途展开谈判。1984年12月19日,中英双方在北京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当日,中英双方分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英国驻华大使馆的名义,互相交换了关于香港居民国籍问题的备忘录。

英方在备忘录中表示,在1997年6月30日或之前由于同香港的关系为英国属土公民者,从1997年7月1日起,不再是英国属土公民,但将有资格保留某种适当地位,使其可继续使用英国政府签发的护照,而不赋予在英国的居留权。

❽ 香港还有人用bno护照吗

英国国民(海外)护照(英文: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 Passport,简称:BN(O))是英国因应香港主权移交的问题,而在1987年7月1日起开始签发予香港居民中具有英国国民(海外)身份的护照。拥有英国国民(海外)身份的香港居民大约有344万,而持有这种护照的香港居民大约有150万。2019年3月30日起,英国内政部开始签发封面没有“欧盟”字样的护照。[1][2]
2021年1月29日,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宣布,自1月31日起,中方不再承认所谓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作为有效旅行证件和身份证明,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3]
中文名
英国国民(海外)护照
外文名
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 Passport
简称
BN(O)
颁发时间
1987年7月1日
持照人数
150万人
快速
导航
申请限制申请手续护照样式豁免签证其它待遇英国公民护照事件
发展历史
在20世纪70年代末,由于新界租期将在大约20年后届满,中、英政府遂就香港前途展开谈判。1984年12月19日,中英双方在北京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当日,中英双方分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英国驻华大使馆的名义,互相交换了关于香港居民国籍问题的备忘录。英方在备忘录中表示,在1997年6月30日或之前由于同香港的关系为英国属土公民者,从1997年7月1日起,不再是英国属土公民,但将有资格保留某种适当地位,使其可继续使用英国政府签发的护照,而不赋予在英国的居留权。
英国政府在1985年制定了《香港法1985》(Hong Kong Act 1985),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了中英联合声明及英方的备忘录。1986年6月5日,英国枢密院根据《香港法1985》制定了《香港(英国国籍)令1986》(Hong Kong (British Nationality) Order 1986)。
《香港(英国国籍)令1986》中规定,由于同香港的关系而取得英国属土公民的人士,会在1997年7月1日起丧失该身份,亦不可以继续使用英国属土公民护照,但他们可在1997年6月30日或之前申领英国国民(海外)护照,而在1997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出生的合资格人士,则可在1997年12月31日前申领。1997年7月1日起,只有原本已持有护照的香港居民可续领新护照。
另外,为了减少无国籍人士,《香港(英国国籍)令1986》中亦规定:
1、在1997年7月1日丧失英国属土公民身份的人士,如不赋予其英国海外公民身份便会成为无国籍人士,则该等人士自动成为英国海外公民;
2、在1997年7月1日或之后出生的人士,如果在出生的其父母为英国海外公民或英国国民(海外),并且如不赋予其英国海外公民身份便会成为无国籍人士,则该等人士可成为英国海外公民。
2019年3月30日起,英国内政部开始签发封面没有“欧盟”字样的护照。[1][2]
申请限制
英国国民(海外)身份是专为由于与香港有关而取得英国属土公民身份的人士而设。与英国公民身份相比较,英国国民(海外)的身份带有过渡性的意味。英国政府并没有赋予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的持有人在英国本土的居留权(港称“居英权”)。并且,跟一般国籍不同之处是,英国国民(海外)的身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延及下一代。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的持有人,如果同时具有中国国籍,则可同时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❾ 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的历史

在1970年代末,由于新界租期将在大约20年后届满,中、英政府遂就香港前途展开谈判。1984年12月19日,中英双方在北京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当日,中英双方分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英国驻华大使馆的名义,互相交换了关于香港居民国籍问题的备忘录。英方在备忘录中表示,在1997年6月30日或之前由于同香港的关系为英国属土公民者,从1997年7月1日起,不再是英国属土公民,但将有资格保留某种适当地位,使其可继续使用英国政府签发的护照,而不赋予在英国的居留权。
英国政府在1985年制定了《香港法1985》(Hong Kong Act 1985),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了中英联合声明及英方的备忘录。1986年6月5日,英国枢密院根据《香港法1985》制定了《香港(英国国籍)令1986》〔Hong Kong (British Nationality) Order 1986〕。
《香港(英国国籍)令1986》中规定,由于同香港的关系而取得英国属土公民的人士,会在1997年7月1日起丧失该身份,亦不可以继续使用英国属土公民护照,但他们可在1997年6月30日或之前申领英国国民(海外)护照,而在1997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出生的合资格人士,则可在1997年12月31日前申领。1997年7月1日起,只有原本已持有护照的香港居民可续领新护照。
另外,为了减少无国籍人士,《香港(英国国籍)令1986》中亦规定:
⒈在1997年7月1日丧失英国属土公民身份的人士,如不赋予其英国海外公民身份便会成为无国籍人士,则该等人士自动成为英国海外公民;
⒉在1997年7月1日或之后出生的人士,如果在出生的其父母为英国海外公民或英国国民(海外),并且如不赋予其英国海外公民身份便会成为无国籍人士,则该等人士可成为英国海外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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